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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热点问题解答

2015-11-05 22:55 | 来源: | 浏览 :

金投保险网()11月5日讯:已患病住院者也可以投保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11月1日起,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下称“重疾险”)开始投保。据了解,截至昨天下午3时,办理人数已经达到26万人,而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据悉,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保障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深圳市社保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参保人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解答。

据了解,该项重疾险属于商业保险,但相对个人参加的商业保险而言,在上述投保时间前,是执行“团购”的价格,不需要体检,已患病的参保人也可参加重疾险和享受相关待遇。

据悉,截至2015年10月31日24时,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疾险。重疾险保费标准每人每年20元。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具有参保资格的人数为1171.81万人。重疾险参加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3632.4元)的,由市社保局协助统一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缴费参保。如果不愿意参保又被自动划扣缴费的,接下来社保部门将建立相关退出机制,退回已经划扣的缴费。对于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划扣条件的一档参保人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由本人自愿申请参加,可通过微信关注“平安养老险”公众号、平安好福利APP或登录平安官网等多种方式线上办理。线下则可在全市社保分局(站)37个窗口办理,也可在深圳市平安银行150个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此外,单位为员工统一办理参保,可通过pub_paylxsz@pingan.com.cn邮件联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有医保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对于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热点问题解答:

问:已生病住院或已办了大病医疗的能参保吗?

答: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2015年10月参保状态正常,不分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问:社保很久没交了也可以吗?

答:如2015年10月处于中断参保状态,则不符合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问:如果户籍在深圳医保仍在外地原单位,是否可以自费缴交这20元参保?

答:如果仅是户籍转入深圳而未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则不符合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条件。

问:有深圳戶籍的孩子在国外上学是否可以参保?

答: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15年10月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依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问:在发生重特大疾病的时候报销70%,上不封顶吗?

答: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一无封顶线。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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