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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儿子手臂骨折 父亲索赔百万扬言血洗医院

2017-01-20 10:59 | 来源: | 浏览 :

刚出生儿子手臂骨折父亲愤怒宣言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了解到,这名男子的儿子在蕲春县医院出生后,发现左手手臂骨折,男子要求医院“进行100万元的赔偿”。该男子在朋友圈发的信息为:“我宣誓,我一定做到!我在蕲春县三医院生孩子,孩子并不大,6斤3两,接生的医护人员由于用力过大,导致我儿子左手大臂中间完全骨折,如果在今年腊月28的(日),三医院如果不对我儿子进行100万的人民币赔偿,我将会血洗三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随后,男子又在评论区补充,“请大家见证……因为他们伤害无辜,所以我就伤害无辜……”1月14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致电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此前,微博自媒体“丁香园”曾发出信息,称已与该医院取得联系,该院多名医生证实患儿家属的威胁属实。儿科主任介绍,孩子于1月12日下午3点出生,未发现有异常。1月13日早上,医生在查房的时候,发现孩子的手一直不动,怀疑是骨折,便将孩子转往蕲春县医院进一步检查,证实是骨折,县医院立即对孩子进行了救治。为了让家属放心,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又将孩子转往武汉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

孩子已得到救治医院表示已报警

“孩子是无辜的,我们会先把孩子的骨折治好。对于家属的威胁,我已经告知院长报警,如果他(家属)对我们的治疗有异议,要求赔偿,我们会坚持走法律途径。”该儿科主任说。

1月14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致电蕲春县公安局,值班民警表示不太清楚此事,建议咨询医院所在地的派出所,并提供了电话。随后,记者致电蕲春县漕河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说,昨日不是他值班,不了解医院是否报案或其他民警的调查进程。随后,他记下了记者提供的信息,并表示会查询了解,“只要是报了案,我们都会马上进行调查的”。

刚出生的儿子就手臂骨折做父亲的心疼我们可以理解,但扬言要学习医院的做法却并不可取,如果付诸实际更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的纠纷,如经过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如鉴定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不属医疗事故不等于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因此,患者可以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如患者有伤残问题,还同时需要作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如鉴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行为,则按照民法通则的原则承担赔偿责任。今年4月,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并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因此建议这位家长通过合法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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