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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改全面实施患者总体费用不会增加

2015-11-15 23:06 | 来源: | 浏览 :

黄为民

黄为民

徐道亮

徐道亮

田明祥

田明祥

乐锦旗

乐锦旗

周兵兵

周兵兵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文斌 摄

  10月31日24时起,扬州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百姓对此有何诉求?相关部门如何回应?本期“党报在线”栏目邀请市卫计委主任黄为民、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徐道亮、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田明祥、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乐锦旗和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周兵兵,与网友互动交流,畅谈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患者总体费用不会增加

  市卫计委主任 黄为民

  方寸(网友):扬州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对病人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黄为民:这次医药价格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病人药品费用,同时通过调整其他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对大型设备检查价格下调,减轻患者负担。此外,对体现医技工作者劳动价值的相关服务价格调增,可以激发医技工作者更好地提升技术服务水平、服务能力,从而使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价格调整后,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政府对医保支付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比如原来挂号费、诊查费是不报销的,现在诊察费每次按6元报销,其他调价项目都按照同比例医保支付报销,所以说改革后,患者总体费用不会增加。

  扬州小花(网友):这次医药价格改革中取消了挂号费、诊查费,合并设立了诊察费,对低保户等免收挂号费的优惠政策还能享受吗?

  黄为民:此次改革已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在制定价格改革体系时,对涉及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项目如血透等暂不调整。同时,对低保、特困等人员,仍然按照我市以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既定优惠政策,按相关程序给予减免挂号费等费用,并及时做好医院信息系统的调整。执行对特困人群就医优惠政策的城市公立医院,目前已扩大到苏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6家市直医院和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武警江苏总队医院等2家驻扬医院。特困人群住院在所就诊医院出院时适时减免医保范围内70%的医疗费用;特困人群中患三类大病(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到上述8家医院看普通门诊可适时减免医保范围内70%医疗费用。特困人群到定点的苏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急诊或市二院未开展的科室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于每月20—25日统一到市二院医疗救助办公室办理减免医疗费用手续,报销比例为医保范围内60%医疗费用,报销金额每年最高限5000元。

  体现医生医疗服务价值

  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 徐道亮

  白兰花(网友):请问,此次改革为什么四级手术提价幅度最高?

  徐道亮:依据手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程度,将手术分为四级。四级手术是技术难度最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性最高的手术。四级手术只允许在三级医院开展。提高四级手术费用,一方面是为了体现医生医疗服务价值,同时也是为了促进高等级医院开展疑难复杂手术,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因此,此次医药价格改革将四级手术费用幅度提高,符合实际的需要。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增加了手术费,但由于大型设备检查费下调和药品加成费取消,再加上医保报销,所以在整体,是不会对患者手术总费用增加太多。

  UFO(网友):除了药品价格下降,部分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也将降低,具体有哪些呢?

  徐道亮:我省现行的医疗价格是2005年制定的。十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费明显偏低,所以此次医药价格改革符合科学发展规律。部分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取消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指导价格上浮15%的规定;降低伽马刀治疗、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现象(PET)的价格;取消检查设备中的螺旋CT超层、透射现象衰减校正加收、使用回旋加速器加收等价格项目。

  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

  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田明祥

  基层小医生(网友):我是邗江区一名基层临床医生,因为区域的关系,我们医院与西区市一院业务联系比较多。医改要求实行分级诊疗,不知市人医打算怎么做?

  田明祥:扎实有序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是深化医改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平稳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工作需要在卫计委的主导下,把握群众志愿的原则,发挥医保和价格杠杆作用,用柔性措施有序推进分级诊疗。我院作为城市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在新一轮的医改实践中,将在市医改办及市卫计委的领导下,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助力基层医疗单位建设,把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作为践行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任务。对此,我院一方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全面放开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重点探索以技术、培训、服务为纽带的区域性联合。2014年,我院累计为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举办了各类培训与学习班40余场次,二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参训受益人员合计9000余人次。

  康西通宝(网友):为什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零差价销售的药品价格,有的比社会零售药店的同样产品贵?

  田明祥:这种现象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一是目前我市所有公立医院销售的药品,全部按照2012年省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标准进行销售,10月31日24时起取消的药品加成,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取消的,目前来看这个价格标准有的已经过时,新的集中招标本月即将开始,待新一轮省药品集中招标完成后,这种现象将会有很大改善。二是社会零售药店有的为扩大广告效益,吸引群众,把少量群众熟悉药品按低于成本价销售,同时推销其他群众不熟悉的药品,进行成本分摊。三是部分价格放开的药品,在省集中招标采购中价格水分没有挤干,零售药店运用采购灵活的机制,以低于公立医院的价格进行销售。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

  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 乐锦旗

  白兰花(网友):目前扬州居民看病报销比例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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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锦旗: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总体在70%以上。其中住院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至18万元报销比例为75%;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至18万元统一报销比例为75%。

  另外,从2014年起,我市全面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以上部分再报销50%至70%,上不封顶,切实减轻了参保大病患者个人医疗负担。

  UFO(网友):针对医药价格调整,医保如何发挥保障作用?

  乐锦旗:根据省市医改统一部署,随着我市医药价格服务调整,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和引导作用,从10月31日24时起,将城市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诊察费医保统筹基金结付标准为6元/人次,超出部分可由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

  此外,将城市公立医院发生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床位费医保统筹基金结付标准提高至35元/床日。同时,将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和手术费等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

  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 周兵兵

  金子(网友):医药价格改革会增加患者负担吗?

  周兵兵:此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解决,患者负担总体不会增加,特别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这次改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个性化需求的差异、药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会增加个人负担,如口腔治疗的患者。

  天涯(网友):本次医药价格改革坚持什么原则?

  周兵兵:本次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分类指导,同步推进;动态调整,强化监管;统筹协调,配套实施”原则,与医保支付方式、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医院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体系、监管机制等改革政策配套实施,破除公立医院逐力机制,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总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负担,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赵钢 周信 陆盛华 丁云 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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