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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12-06 21:07 | 来源: | 浏览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07-1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
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0日


杭州市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
 

  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服务城市国际化战略,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决定》(市委〔2014〕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行动纲要(2015—2017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4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国际化整体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项目引进为载体,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强化全市卫生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的科研学术水平;按照国际化医院建设标准,完善医疗机构软硬件条件,提升服务境外人士的能力和水平,为营造良好的国际化生活环境、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和推进城市国际化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立足现状,着眼长远。从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实际出发,设计和推进一批既注重现实性、可行性,又具备一定前瞻性的项目,明确项目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
  2.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常规项目要坚持全市通盘筹划,在市和区、县(市)以及市级医疗机构中整体推进;重点项目要坚持重点突破,有条件、有基础的区、县(市)和医疗机构要发挥优势,先行先试,引领示范。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有关部门要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引进外资合资或独资设立高端的医疗机构或参与国际化医院管理,为市民和境外人士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三)发展目标。
  医疗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引进技术、设备、人才以及交流医疗技术信息和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构建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在满足境外人士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方面取得突破;外资独资或合资形式的医疗机构、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参与运营的医疗机构成为我市医疗市场的重要补充。
  到2017年,全市引进1—2家以外资合资或独资形式设立的医疗机构或由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参与运营管理的医院;完成4家国际化医院试点建设任务;建立5—6家与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的研究或治疗中心;建立2个及以上与国际接轨的远程会诊系统;所有市属医院以及各县(市)均有1家医疗机构的硬件和软件达到服务境外人士的标准;年度选派不少于70名医疗骨干和医院管理者参加境外研修或国际性学术交流;培养至少120名具备较强外语沟通能力的中青年医务骨干;建立1家中医特色明显的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加强疗休养健康产业发展,建立国际疗休养培训基地,培育杭派养生文化,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疗休养产业集聚群,完善国际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确立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布局。
  结合杭州城区医疗资源布局特点和城市发展规划,依托省、市重点医院,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引入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和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在全市设立8所重点的国际化医疗中心和国际化医院:
  1.中心城区区块: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国际医疗中心、杭州市红会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国际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特色)、杭州市中医院国际医疗中心(中医特色)。
  2.城东及下沙区块:杭州市下沙国际医疗中心(邵逸夫医院国际医疗中心)。
  3.城南及滨江区块:杭州市滨江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浙医二院国际医疗中心)、浙江西子国际医学中心。
  4.城北区块: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国际医疗中心。
  5.城西区块:浙医一院国际医疗中心(余杭仓前院区)(筹)。
  同时,在杭州市其他专科医院设立专门为外籍患者服务的医疗区域,满足国际化专科医疗服务需求,形成与国际医疗服务接轨的医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推进国际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推动与国外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的联合办医、联合科研和学术交流,拓展境外学习培训渠道,以项目合作推动人才交流和国际合作,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杭讲学、手术示范、数字查房和业务指导,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医学研讨会、主题论坛等,丰富交流形式和内容,提高领军人物和高层次人才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来杭服务,简化外籍医疗人才来杭行医注册程序。培训一批具有较高英语口语交流能力的医务骨干,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不同层次和人群的外语口语培训班,在导医、挂号收费、急诊急救等窗口培训一批具备基本英语会话水平的涉外服务人员,满足外籍人士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人才办)
  (三)深化中西医临床医疗领域合作。
  通过与境外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在心血管、肾病、皮肤病、血管外科、肿瘤、脊柱外科、转化医学和中医中药等方面开展多学科全方位的合作,引进境外先进的医院管理模式和一流的医学重点学科;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深化合作领域,提升科研能力和城市医疗国际化水平。推进中医药合作与交流。整合全市中医药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交流基地,大力弘扬中医药的核心价值,促进中西医的合作与交融;建设中医药对外交流平台,培训国外中西医结合人才,推广中医药的独特疗法,鼓励公立医院或社会资本到国外建设中医示范医院,让中医药走出国门、发扬光大。[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
  (四)促进公共卫生领域的国际化合作。
  进一步在医院感染防控、蚊媒病毒现场检测技术、手足口病与流感等重点关注传染病监测技术领域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与交流。加强重点传染病的有效防控与对策研究,提高我市传染性疾病病原学监测、规范化处置、预警预测等技术运用能力以及相关项目管理能力。探讨开展新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公共卫生监测、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建设国际性远程会诊系统。
  瞄准国际一流水准,进一步拓展“智慧医疗工程”,充分发挥和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联结境外知名院校和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实现国际远程实时临床会诊、病例讨论、手术观摩、学术交流,促进卫生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健全国际远程会诊工作机制,提供直接接轨国际医学前沿的远程会诊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六)打造国际化医疗服务环境。
  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市属医院的就医环境双语标识系统,包括引导、诊疗科室和服务场所的规范化双语标识设立;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各县(市)级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选定1家医院设立双语标识系统;通过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形象塑造,营造良好的国际化就医氛围;积极探索建立外籍人士专业医疗咨询窗口,设置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杭州国际化医疗服务品牌与形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
  (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软实力。
  加强医务人员的人文教育,,提高卫生文化素质,增进其对不同国籍、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生活习俗的了解,增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信息透明度和优质服务水平,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包容共济的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覆盖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监管网络,提供公平、便捷、和谐的就医环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八)推动国际疗休养产业发展。
  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和谐;彰显文化,突出特色;兼容并蓄,持续创新”的发展要求,通过实施振兴杭派养生文化、建立国际疗休养培训基地和健康管理中心、杭派养生循证保健国际研讨、中西方养生保健技能比武、西湖春秋颐乐游等项目,加快杭州疗休养行业发展;全面推进杭州疗休养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促进疗休养行业优化升级和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旅委,各区、县(市)政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国际化医院试点。
  根据国际化医疗中心和国际化医院布局,加快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杭州市滨江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浙医二院国际医疗中心)、杭州市下沙国际医疗中心(邵逸夫医院国际医疗中心)和杭州市红会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国际医疗中心等4个国际化医院试点进程,开辟国际性医疗专区,设立病区和VIP门诊,配置小型检查设备,建立大型设备检查绿色通道,建设联结国际一流医院的国际会诊中心[2016年4月底完成,其中杭州市红会医院(浙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国际医疗中心2015年年底前完成];引进国际知名管理团队或学科团队参与运行[2017年年底完成,其中杭州市下沙国际医疗中心(邵逸夫医院国际医疗中心)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际医疗中心的建设要求,提出相应的建设与配置标准,建立补助机制,由市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统筹解决。2015年市属医院为医疗服务国际化所列支的建设支出,由医院提出可行性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将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支出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二)打造国际化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与医疗急救服务平台对接合作,为120用户提供在线双语支持、医疗急救费用担保等全流程国际医疗保险绿色通道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国际医疗急救转运体系,加强与国际SOS组织的紧密合作,推动杭州市急救中心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区域性和一体化医疗救援体系,提升航空医疗救援水平,并逐步形成覆盖长三角地区的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航空基础联动网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健全国际医疗服务结算体系。
  在杭州市下沙医院国际医疗中心(邵逸夫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杭州市滨江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浙医二院国际医疗中心)、浙医一院国际医疗中心提供国际保险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市属医院与国际知名保险机构深化合作,建立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费用结算相衔接的支付体系,力争1—2家市属医院在2017年通过JCI初步认证,实现国际保险直接支付,其他市属三级甲等医院经境外保险公司认可后,实现境外患者先行现金支付回国后结报。(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四)建立外籍人才和国际赛事活动医疗保障机制。
  根据在杭外籍人员类型提供相应服务。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引进外籍人才经认定属A、B、C类人才的,享受相关医疗保健待遇,并落实相应费用。对市领导联系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外籍专家,由市属医院[包括杭州市滨江医院(浙医二院滨江院区)、杭州市下沙医院(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提供一对一的健康顾问,在市属医院体检就诊享受国民待遇,如需转诊,由上述市属医院联系转诊医院。在杭举办的国际性大型会议、赛事等活动,根据保障需要,原则上将杭州市滨江医院(浙医二院滨江院区)、杭州市下沙医院(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和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国际医疗中心作为定点医院,除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以外,由赛事、会议举办方根据保障情况对定点医院按实予以补助,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主办单位为市级部门的,在其部门预算中解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杭州市城市国际化推进工作委员会下设医疗国际化专门委员会,统一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强化协同配合,全面落实各项举措。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医疗国际化工作,具体细化实施方案,将医疗卫生国际化推进工作目标、时间进度、重点项目、推进路径、主要措施等统盘考虑,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医疗卫生国际化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部门职责。
  市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为医疗卫生国际化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发改部门要对医疗卫生国际化有关重点项目审批予以支持,外事部门要对卫生系统出国计划和外事活动审批予以支持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项目所需经费纳入相关单位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要按照市属医疗机构医疗国际化建设要求和配置标准,筹措落实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和完善多元筹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国际化项目。
  (三)严格督导考核。
  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国际化工作的督查指导,促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凝聚共识,转变观念,提高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医疗卫生国际化重点项目的责任分解、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对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医疗卫生国际化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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