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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中医院高价晶体坑患者 卫生局长该如何追责

2014-06-23 16:02 | 来源: | 浏览 :

  最近,山东齐鲁电视台报道:费县中医院承包出去的眼科,向白内障患者推荐高价晶体,导致多位患者出现了不良反应。三名患者病情比较严重,已经失明。而患者家属反映说,他们了解国家扶贫的晶体也就几十块钱,而费县中医院眼科的医生却向患者推荐的是2000元左右的高价晶体,说是进口高档的。然而,他们期待的重现光明没出现,却失去光明……(5月27日齐鲁电视台)

 

  一个县级中医院,把本不该承包出去的科室,却堂而皇之的承包出去,并且以中医院的名义接诊,推荐高价的晶体,导致数名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更有严重的患者失去光明。更值得推敲的是,用几十块钱的扶贫晶体都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反而是高价晶体频频出现问题。那么,究竟是这高价晶体为伪劣产品,还是医院的医疗出现了问题?

  然而,无论这个问题出现在晶体或者是医疗上,出现这样的医疗事故,医院都难辞其咎,首当其冲被追责。那么,作为医院的上级监管单位的费县卫生局,以及卫生局长在此次重大医疗事故中,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是媒体上公开道歉,或是引咎辞职?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尚未有卫生局局长出面,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的新闻。是费县卫生局局长尚未发现费县中医院的医疗事故,或者是没关注到相关媒体的新闻报道,还是早已经知道,只是保持沉默呢?

 

  更值得一提的是,费县中医院长期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把医院重要的科室,承包给了个人。如今还出现了严重的纰漏,并酿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更造成了恶劣影响。那么,医院敢于顶风违反规定,私自承包科室的底气究竟是从何而来?而作为费县中医院的监管单位,费县卫生局局长长期以来,没有发现这样的严重问题?还是发现问题,一直默许他们?如果是没发现问题,那么作为监管单位,费县卫生局局长属于失职。如果是知道,那么就属于渎职!无论是失职还是渎职,作为监管单位的负责人,费县卫生局局长都应该是难辞其咎。

 

  如今,对于齐鲁电视台相关新闻报道,费县卫生局相关责任人,无一出面公开向公众道歉,更缺乏承担事故责任的勇气!难道,对着费县的父老说一句“对不起”有那么难吗?究竟是放不下局长的面子和身段,还是原本就没打算致歉?

 

  无论何种情况下,卫生局长欠当地百姓的,不仅仅是致歉,更重要的是承担事故责任的勇气。更要痛定思痛,承担起对下属医疗单位的监管责任。否则,类似的医疗悲剧还会重演,损失的不仅仅是患者对医院的信任,也让卫生局公信力受损,更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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