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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存公积金能带来哪些优惠政策?

2014-09-30 14:08 | 来源: | 浏览 :

职工缴存公积金后,到底可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昨日,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问题作出解答。

进入低门槛:单位可先按5%的比例,即每月单位、职工各14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逐步规范到按标准执行。

缴存可免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缴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均免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免缴利息税。

资金归个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买房能贷款: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购建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低首付:对购买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可以执行20%。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以执行30%。

按揭可转办:对当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已办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低缴能高贷:虽然每月住房缴存公积金仅280元,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25万-35万元(各县〔市、区〕的最低贷款额度不同)。

贷款可组合:当所购建的住房可贷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可贷额,超出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

贷款低利率:五年(含)以下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利率为3.33‰,五年以上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利率为3.75‰。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30年期,同比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省利息支出约23万元。

租房能提取: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重病可提取:当所购建的住房可贷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可贷额,超出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

提取可还贷:职工购房使用购房贷款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贷款无保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商业性保险,无商业性保费。

离职随时取: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在本市就业的,可以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好养老:职工退休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

惠及面更广:民办学校员工、民办医疗机构员工、企业员工、社团组织人员、村居干部、“村官”大学生及个体户都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享受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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