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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规: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提高手术费 广东省人民政

2014-09-18 22:48 | 来源: | 浏览 :

  广东省政府网站27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社会办医、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做出了细致的规定。记者注意到,该通知对每项需要落实推进的工作都附上了具体的牵头和负责部门,以保障落实到位。

  “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严控公立医院特需服务

  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或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总量75%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已开设特需床位的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量不得超过其诊疗服务总量的10%.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建设标准,公立医院病房应当以3-6人间为主。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大型医用设备,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探索建立区域医疗中心。

  对于这项“难啃的骨头”,通知列明,由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中医药局负责,其中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分别牵头。

  护理费中医服务费提价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等因素,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授权地级以上试点市和试点县(市、区)调整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和价格水平调控。

  加快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试点,逐步实现按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强化任期目标管理和问责。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快推进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县市区至少建1家平价医院

  所有县(市、区)至少建1家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占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资源10%以上,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平价药包。研究制定实施平价医疗服务配套政策,对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在平价医疗服务有实质性进展的地区实施激励政策。

  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条件

  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广东省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医师多点执业手续,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条件,消除阻碍医师合理流动的不合理规定。

  居民医保补助不低于320元

  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5%以上和75%,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试点重特大疾病医保补助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大病保险服务管理,推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开展大病保险总结评估,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政策。开展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住院医疗救助人(次)均标准达到934元/年以上。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制定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探索跨省就医即时结算

  推动成立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提升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探索异地就医凭卡结算。积极探索跨省就医即时结算合作机制。

  对短缺药品实行价格保护

  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调整我省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不区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即按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实行价格保护。取消低价药品入市价,鼓励生产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做好传染病预防、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

  加快制定医药价格监管条例

  加快制定《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条例》。强化药品成本和出厂价格审核,建立药品分类定价机制,探索实行药品支付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

  警医联动打击“医闹”

  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落实医院安全保卫责任,完善警医联动机制,依法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多渠道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研究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

  广东等7省市试点外资独资医院

  医院设置审批权限将下放到省级,投资者限香港、澳门和台湾

  试点七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外资可在广东等7个省市试点设立独资医院,带来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27日,国家商务部透露了上述消息。相关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将下放到省级。

  按照商务部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出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

  哪些外资可参与试点?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申请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一是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二是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三是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此外,拟申请设立的外资独资医院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按照通知,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申请设置外资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向拟设置外资独资医院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凭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外资独资医院设立的审批工作。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

  外资办医难解看病贵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宙辉报道: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外资独资无疑是对外资办医的利好政策,但依然解决不了老百姓看病贵问题。

  “如果我们期待外资医院来解决基本的医疗问题,那就会让你失望。”廖新波说,国人连一个预约服务都这么大意见,怎么可能接受一个价钱高而没有大把大把药拿回家的医疗服务呢?国人基本不承认服务是需要购买的,比如:医生服务、护士服务、药事服务,甚至医院的优质服务等。

  廖新波指出,外资办医的确可以为百姓提供更多的选择,但它不可能提供基本医疗,因而不是解决看病贵的办法。而最近,国家卫计委发出关于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的通知才是真正解决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广东36个城乡试点家庭医生式服务,“去医院看医生”变“到家里看病人”

  每月500多元可请医生上门

  8月26日下午,家住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凌东社区的黄婆婆在家里的病床上,舒服地享受了医生上门为她作的针灸理疗。新会区只是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之一,另外还有35个试点地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家庭医生式的服务。

  记者在新会试点地区采访了解到,这种家庭病床医疗服务,让看病由以前的“去医院看医生”变成了“到家里看病人”,而且患者每月仅需付出500多元的费用。

  在家“住院”医生上门

  黄婆婆今年67岁,2年前因“脑中风”导致右侧肢体偏瘫,曾在新会区中医院住院,出院后右侧肢体仍不能活动,血压也不稳定。家人获知会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家庭病床医疗服务,便于2013年1月1日向该中心提出建床申请。经上门评估病情和审批后,最终成功建床。区伯说,医务人员每周上门5次,主管医生每星期上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护士、中医康复师根据医生医嘱每天上门进行护理、针灸等理疗。

  更让区伯家人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医疗服务费用低廉。据介绍,黄婆婆一个周期90天所发生的总医疗费用为10152元,而病人只需自付1562元,平均每月约520元。“自建立家庭病床以来,她不用再住院,现在一年自付医药费用约6000元,而以前自付医药费用约25000元,这还没计来回医院及陪人的费用。”区伯说。

  基层首诊后年不低于50%

  黄婆婆享受到的只是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的一个缩影。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已确定了广州市荔湾区等36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地区,并印发了《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在城市社区实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开展以网格化管理团队服务为支撑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分工协作、防治结合,对签约对象实施健康管理;在农村地区实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以乡镇卫生院团队网格化管理为支撑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至2014年底,试点地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比例达到20%.至2015年底,首诊比例达到35%.至2016年底,首诊比例达到50%.

  家庭签约“定制”家庭医生

  今年4月29日,新会区开始启动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签约。

  试点的罗坑镇卫生院、崖门镇卫生院成立了7个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医护人员有30多名。截至7月31日,已有385户956人签约,建立健康档案956份,老年人健康管理547人。“家庭与医疗服务团队签约后,就相当于‘定制’

  了家庭医生。“会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主治医师邓宪勇告诉记者,医生的观点也转变了,以前是等着病人来医院”看医生“,现在是医生上门”看病人“。据悉,如果患者对医生团队不满意,在签约期满后还可选择其他医生团队。

  家庭病床可享社保报销

  记者了解到,家庭病床在家庭医生式服务中很受欢迎,它主要是提供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慢性疾病的上门医疗服务。据新会区卫计局副局长梁先锋介绍,全科医生、护士及康复理疗师每周分别上门3-5天,为建床病人开展诊疗护理康复服务。家庭病床可让患者享受社保的报销,目前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高达85%-90%,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高达80%,切实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目前,新会区已有22家医疗单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到7月底共建床800人次,已办理撤床632人次,目前每天在床的人数约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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