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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出台2015年新农合补偿政策

2015-05-30 23:32 | 来源: | 浏览 :

娄底市出台2015年新农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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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娄底出台《关于调整完善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市新农合工作围绕保覆盖、保效益、保持续、保安全“四保”目标,通过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就医秩序、强化基金监管,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综合运行效益,,确保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及新农合重点工作。

  2015年,国家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娄底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也相应增加30元/人,达到90元/人。截至4月底,全市参合人数达330万,参合率达99%以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娄底政策规定,今年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将在原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8类基础上增加肺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16类,重大疾病救治共达24类。大病救治全部实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各统筹地区在今年9月全面推开大病保险,通过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大额医疗费用,提高群众医改获得感。大病保险以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补偿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再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

  全市将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方式,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并覆盖全部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病种,上转不予报销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推进具有健康信息、看病就医、新农合缴费、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存款取款等一体的新农合“一卡通”,全面推行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新农合违规违法行为,对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实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

信息来源: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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