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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卫生局推进卫生法制建设 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4-06-21 09:56 | 来源: | 浏览 :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为改善医患关系,缓解医患矛盾,洪泽县卫生局扎实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维护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秩序,保障全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一案三制”制度,完善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了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90余人、民兵医疗救护分队50名及人防专业队30人共约170人的“三支应急力量”。全面完成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实现了卫生应急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共享,,全县卫生系统形成信息快捷、指挥有力、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网络。目前各基层单位已完成配套设施,确保与指挥中心的同步运转。

  推进卫生民主法制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融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活动中,融入各镇(中心)卫生院民主法治建设中,制定了法制宣传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开展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测试,让卫生执法人员成为执法守法的模范,并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电子屏幕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营造人人投身平安洪泽建设的良好氛围。

  做好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临床医师技能大赛”活动,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业务水平,减少医疗差错发生;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禁止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要求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组织各医疗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业务技术骨干进行了医患沟通的培训,加强医患沟通,缓解医患矛盾;要求各医疗机构强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廉洁行医教育,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患者投诉渠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维护良好医患关系和社会稳定。

  抓好信访稳定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排查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做到层层有人接待来访群众,级级有人办理来访反映的问题,真正将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均按《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办结率100%,全县卫生系统未发生越级、上省、进京上访、信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讯员 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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