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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医纠办 尽心尽力处理医疗纠纷

2014-06-16 16:29 | 来源: | 浏览 :

2011年信阳市医调委成立

2011年信阳市医调委成立

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视察医调委

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视察医调委

 “‘信阳模式’跟省内的其他省辖市相比,无论是对医疗纠纷的现场处理,还是后期调解,都是最有成效的。”6月5日,信阳市卫生局局长曹君,在总结信阳市处理医疗纠纷工作时说。据了解,截至目前省内外已有多个地级市来信阳考察学习医疗调解工作经验。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张亮/文图

  ◎“逼”出来的信阳模式

  来自信阳市医纠办的数据显示,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信阳市中心城区4家公立医院共发生各类医患纠纷265起,赔付金额达488万元。在赔偿金年增30%的同时,“医闹”案件也逐年上升。

  “经常有市民投诉,医闹在医院摆花圈、设灵堂,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信阳市政府主任科员、信阳市医纠办综合组组长王巍告诉记者,2011年前后,信阳市的医闹问题十分突出,给医院和老百姓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2011年5月18日,信阳市成立了由副市长曹新生为组长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纠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何祥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由信访、公安、卫生、司法、外宣等部门组成的四个小组,分别是综合组、预防组、调解组(管理信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处置组。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专人在市医纠办和医调委集中办公,这种模式在全国是首创。

  王巍分析,与不少城市的医调委更像一个民间组织相比,信阳市医纠办的组成更加科学,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各医院会第一时间向医纠办调解组下设的医调委报告,随即调解员会赶赴现场安抚家属情绪,以“第三方”身份调解医患矛盾。如果病人家属采取过激行为干扰医院正常治疗,公安机关会依法打击违法维权行为,“我们坚决打击违法维权,坚决支持合法维权”。在医疗纠纷调解成功之后,卫生部门会督促医院从中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加强学习改进,以便更好地服务患者。

  ◎设立法律、医学专家库

  信阳市医调委副主任王红星告诉记者,信阳市医纠办挂牌后,市医调委设立了法律、医学两个专家库。法律专家库由知名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20多人组成,主要解决调解工作中法律层面的问题,做好医患双方沟通;医学专家库由100多名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学专家组成,主要对医疗纠纷进行技术分析咨询,为调解提供参考依据。

  据信阳市医调委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共接收咨询129起,受理医疗纠纷76起,调成73起,正在调解3起,院方无责零赔付11起,平均每起赔付3.4万元,实现了调解率100%、调成率100%、履行率100%、群众满意度100%的四个满分工作目标,群众反响、社会效果良好。原省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先后视察了市医调委,对医调委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2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3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尽心尽力为医患双方调解

  在民权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信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大厅调解室内,墙壁上“依法、依理、公正、宽怀、宽容、和谐”几个大字十分醒目,三角调解桌上放着几个红色的座位牌,座位牌上标记着“主持人”、“调解员”、“书记员”、“当事人”等文字。调解员陈波和她的同事们就在这里调解医疗纠纷。

  “挨骂的情况经常发生,但最终能够让患者(或患者家属)与医院达成协议,还是值得的。”陈波说。

  2011年12月,商城县一30岁女子因肠梗阻在当地医院治疗了3天,在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转至信阳市某医院接受治疗。转院当天夜里,,该女子在输液过程中死亡。亲人的过世,给亲属造成很大打击。亲属们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燃放爆竹,纷纷指责医院“草菅人命。”医院与患者多次协商,不见效果。情绪激动的亲属们,将前往调解的该医院吴姓副院长“挟持”了十几个小时。

  危急时刻,信阳市医调委安排陈波前往安抚亲属。“非常紧张,没有心理准备。”陈波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说。到达该医院后,死者的亲属对调解工作非常排斥:“什么医调委,谁让你们来的?”直到当晚十点,死者亲属代表终于愿意和医院代表到医调委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死者的亲属也认识到私自在医院设灵堂的行为是违法的。”陈波说。

  ◎打击医闹不是目的

  公安机关介入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是信阳市医纠办的一大创新。2013年,信阳市公安局受理调处的25起医疗纠纷中,有12起在积极进行调解的同时依法实施了强制处置,共出动警力1091人次,行政拘留7人,治安警告3人,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效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信阳市特警支队案件大队队长、信阳市医纠办处置组副组长孙振群介绍:“患者亲属维权是对的,但是不能以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为手段。”

  2012年年底,一市民在信阳某医院做祛痣手术,手术后患者发现病情恶化,随后转院至武汉,经复查得知该患者患的是恶性肿瘤,随后在武汉得到了治疗。对于该医院的误诊行为,家属强烈不满,遂开始在医院大厅吃喝拉撒,患者的亲属甚至直接在医院楼顶设帐篷,每天拿着高音喇叭在楼顶喧哗,严重干扰了该医院的正常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孙振群副组长带队将该患者的亲属控制并带到了信阳市医纠办。“到医纠办之后,患者的亲属情绪很激动,摔茶杯,还要绝食。”经过耐心教育,该患者的亲属意识到,自己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是违法的,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出警抓人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让患者亲属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我们会建议他们进行司法调解,或者走法律程序。”孙振群说。

  ◎督促医院提高服务质量

  6月5日上午,信阳市卫生局副局长、信阳市医纠办预防组组长杨杰肯定了医调委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医调委,在我市的纠纷处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既保障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又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杨杰向记者分析,自2011年起,信阳市的医疗机构就成立了由院长负责,主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保卫部门及临床、医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小组,设立专人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每一起医疗纠纷处理后,医院都会从中分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以便下次改正。”杨杰说。

  ◎前后对比 成效显著

  6月5日下午,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张维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谈及医调委成立对解决医疗纠纷的作用,张维龙深有感触:“这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张维龙回忆,在信阳市医调委成立之前,由医院和患者方面共同协商解决,“这个过程耗时长,我们负责协商的同志常被搞得精疲力尽,还没什么效果”。

  “因为医调委是第三方机构,他们负责调解之前,会封存患者的病例,邀请专家分析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张维龙说,因为这个原因,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和医院都愿意接受调解。

  张维龙告诉记者,医调委的调解员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都很有经验,“因为医调委的公正调解,我们有多起医疗纠纷都是零赔付”。

  【链接】信阳市医调委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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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申报。根据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可以申请市医调委调解;患方索赔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责任认定后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组织调解。由市医调委派出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以第三方身份主持医患双方协商。同时派出医疗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进行诊疗过程评估,出具咨询意见书,初步评估医疗行为是否有原则性差错或瑕疵。通过第三方主持调解和协商,澄清事实,划分责任,将患方及其家属的维权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促成医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依法处置。在医疗纠纷刚发生时,由属地公安机关及时派出民警,进行现场告知,告诫并防止患方及其家属采取违法行为。对于患方已经或准备采取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过激行为的,公安民警当场告知并责令停止。如不自行停止,公安机关即依法强制处置,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

  四、分析反馈。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卷宗,将调处和分析结果报市医纠办。市医纠办就医院诊疗过程进行评估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案例剖析,实行缺陷管理,倒查责任。责任追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事实没有弄清楚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把医疗纠纷预防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结合起来,促使医院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发生风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原标题:成立“医调委” 尽心调解医疗纠纷)

编辑: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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