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疾病防控


上海 · 浦东

2014-12-08 12:51 | 来源: | 浏览 :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文件

   

   

  

浦教德〔2014〕39号

 

 

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中职校、托幼机构:

  近期部分学校接连发生学生呕吐、腹泻等情况,市区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强调进一步提高疾病防控意识,一旦出现学生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和正确处置,以免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现就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晨检。加强对学生、教职员工、餐饮从业人员、涉水人员的晨检工作,每日排摸各类人群的健康状况并统一上报学校卫生(保健)室。落实晨检责任制,班主任一旦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劝回就诊或居家休息。

  二、预防措施到位。每年秋冬季是病毒性腹泻、呼吸道传染病(水痘、流感)等疾病的高发期,学校要加强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一旦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要严格按照“浦东新区集体机构集聚性腹部不适事件处置规范”(附件1)进行有效处置。

  三、及时隔离病例。对于学校在岗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出现呕吐、腹部不适等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有效隔离,严格执行相关症状消失后满72小时后方可复工、复课的规定。对于出现流感样症状(体温38度以上,伴咳嗽、咽痛之一)的学生(幼儿),所有出现流感样症状病例要求热退48小时后凭医生出具的复课证明单,方可恢复正常上课。所有在校内发生的病例,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带其就医并居家隔离或安排单独宿舍居住,休息期间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

  四、及时上报情况。当学校内教职员工或学生发生呕吐、腹泻等情况时,同样以散发传染病(疑似)的个案上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于当日填写《浦东新区学校散发传染病情况报告》(附件2)上报区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卫生科、各教育署卫生专干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于半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口头报告(联系人:孙引花,电话:18930872576),1小时内按照《浦东新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格式具体要求》(附件3)进行书面报告(联系人:孙引花,电话:18930872576,邮箱:hqbzzx@163.com);同时报告学校(托幼机构)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正确的应对措施,控制病情在校内传播或蔓延。

  五、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洗手是预防与控制各类传染性疾病最有效、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因此,学校要努力为学生创造充足、适宜的洗手条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学校要对校内洗手设施进行调研,及时增加洗手设施,保证做到每班1-2个水龙头,同时要在洗手设施旁提供具有消毒功能的洗手液,在没有条件立即改善洗手设施的情况下,要在每个教室门口提供免冲洗型洗手液。

六、加强健康宣教。良好的卫生习惯,离不开日常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依据季节性特点,在广大师生中要通过广播教育、专题教育、宣传栏、墙报与板报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家长告知书、校园网、短信通知等方式辐射到家长,以提高全民的健康素养。特别是发生聚集性病例以后,要及时向教职员工和家长进行正确宣传,正面引导,消除顾虑,谋求合力。

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单位、本地区传染病暴发或出现高危病例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区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若发现各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进行通报。

      九、请各校(园)按照《2014年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自查表》(附件4)对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填写后于12月12日前上报至各教育署卫生专干。

   

  附件:1.《浦东新区集体机构集聚性腹部不适事件处置规范》

  2.《浦东新区学校散发传染病情况报告》

  3.《浦东新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格式具体要求》

  4.《2014年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自查表》

  5.《家校联手  共享健康——至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

   

浦东新区集体机构集聚性腹部不适事件处置规范

   

  鉴于近期学校和托幼机构集聚性腹部不适事件增加,同时在相关检测中出诺如病毒阳性比例较高,根据《上海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方案》,对浦东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求如下:

  1.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消毒工作,包括日常预防性消毒和发生疾病后的随时消毒、终末消毒,消毒频率和范围符合“浦东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工作规范”。

  2.学校、托幼机构须配备手持式喷雾器,储备常用含氯消毒剂,配备洗手设施或者手消毒剂,必要时使用免洗型手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各班级应配置简易应急包(箱),内含:呕吐袋(马夹袋)、消毒巾、餐巾纸、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乳胶手套、隔离衣(或工作衣),以便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3.有学生或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时,班主任或上课教师第一时间找物品(消毒巾或餐巾纸)覆盖呕吐物或排泄物;同时报告单位指定消毒人员。

  4.隔离有症状的学生或幼儿(送至观察室),组织教室内其他学生或幼儿暂时离开教室;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p#分页标题#e#

  5.学校和托幼机构须指定专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手套、穿隔离衣或工作服)的情况下,处置污染物,并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要特别注意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及其容器、餐饮具、食物、污水及厕所的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的环境物体表面和室内地面、墙壁、饮水机、茶桶、门把手与垃圾等进行消毒。排泄物、呕吐物可用干漂白粉(加入量为排泄物的1/3)搅拌均匀,放置1-2小时后倒入厕所内。

  6.被呕吐物、排泄物、体液或血液污染的清洁物品(重复使用)的处置:将该物品(如拖把/抹布)放入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内浸泡消毒30-60分钟,再以洗涤剂及清水洗净,最后晾晒干后备用(湿拖把/抹布容易有细菌繁殖)。

  7.对于明确为诺如病毒感染的事件,病人患病期间应停止上岗、上课,至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复工、复课;从事保育、食品从业和制水等的重点人员需症状消失后72小时且实验室检测诺如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工。

  8.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手卫生宣传教育。

 

 


  

  附件2

浦东新区学校散发传染病情况报告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报告人

电话

发病学生(教职工)基本情况

学校采取措施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班级

所在班级人数

户籍地址(本地/外地)

发病时间

确诊时间

是否住院

是否重症

疾病名称

(或症状)

就诊医院

确诊医院

学生体温

 

 

 

 

 

 

 

 

 

 

 

 

 

 

 

 

 

 

 

 

 

 

 

 

 

 

 

 

 

 

 

 

 

 

 

 

 

 

 

 

 

 

 

 

 

 

 

 

 

 

 

 

 

 

 

 

 

 

 

 

 

 

 

 

 

 

 

 

 

 

 

 

 

 

 

 

 

 

 

 

 

 

 

 

 

 

 

 

 

 

 

 

 

 

 

备注:

1、类似流感病人:发热,口表温度大于38度,并伴有咳嗽、咽痛症状之一者,热退48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方可恢复正常上课。

 

2、短时间内(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上呼吸道感染发热病人时,及时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做好与儿童和学生家长的沟通,及时通报疫情,并向家长说明已采取的防控措施,以便家长配合落实病例居家隔离、健康观察等各项措施。

 

 

3、当学校内教职员工或学生发生呕吐腹泻等情况时,同样以散发传染病的疑似个案上报,并及时隔离,在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复工复课。

 

 

4、学校内发生传染病病例,需及时上报区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卫生科、各教育署卫生专干、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控中心,幼儿园在上报上述部门的同时上报区妇幼保健所。

 


  附件3

   

浦东新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格式具体要求

   

  一是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性质,班级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有无寄宿生。

  上报内容:排摸截至时间,涉及多少班级多少学生出现症状,多少学生就诊,就诊情况(打吊、一般给药、住院、回家休养),诊断结果等等。若涉及教职员工的一并列入其中。

  二是学校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哪些部门、各部门给予的指导要求,每日报情况,校内人员落实情况(包括班主任、消毒人员、食堂、门卫等各环节人员的安排),消毒工作,学生隔离情况等等。

  三是下阶段设想:配合工作,晨检工作,家长工作,消毒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上报工作等。

  电子材料上报邮箱: hqbzzx@163.com。

  联系人:孙引花    电话:18930872576

   

   

   

   

   

  附件4     

2014年浦东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所属教育署:   ;校(园)长签字:              

序号

自查项目

是否落实

自查结果

1

  对学生、餐饮从业人员、涉水人员、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2

  学校传染病报告人是谁?(填写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

  发生(疑似)传染病后,是如何落实对校内污染物、污染场所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毒工作?

  (注明校内传染病污染物、污染场所消毒专人姓名、校内岗位)

   

   

   

   

   

   

4

  学校目前每个教学楼层提供给学生洗手的水龙头有几个?学生洗手的水龙头与班级数比率为多少?

   

   

5

  供学生使用的龙头数未达到每班1个的学校,近期有没有改善或增加洗手设施的设想?预计何时予以落实?

   

   

6

  学校有没有在洗手设施旁提供足量的洗手液(非肥皂)?

   

   

7

  学校有没有在每个教室门口提供足量的免洗型洗手液?

   

   

8

  学校有没有对全体在岗教职员工(包括餐饮从业人员、涉水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题培训?请对培训效果进行自评。

   

   

  注:按要求填写后于12月12日前上报至各教育署卫生专干。

附件5

 

家校联手  共享健康

——至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p#分页标题#e#

秋冬季是传染病多发季节,尤其是病毒性腹泻、手足口病、季节性流感、水痘等传染病。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增强您和孩子防范传染病的意识与能力,真正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措施,确保学生正常的健康生活。学校会要求各班级老师在校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组织学生开展户外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教室经常开窗通风,一经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范措施。因此,请各位家长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每天早上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呕吐、腹泻、发烧、咳嗽、头痛、乏力、出疹、咽痛等现象,发现类似症状应及时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请及时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告知老师孩子的健康状况。如确诊为传染病,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老师,以配合学校能够及时做好有效的防控措施。

2.根据教育、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突发性呕吐、腹泻,伴有恶心、腹痛者,以及对发热(体温≥38℃),伴有咳嗽或咽痛之一者,应及时离校就医并居家休养,休息期间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呕吐、腹泻者在症状消失后72小时,发烧者在热退48小时后,方可入校复课。

3.如确认为传染病患者,则必须居家隔离治疗,病愈返校时上交医院开具的返校证明方可正常入校,以确保其他学生的安全。

4.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避免与他人共用水杯、餐具、毛巾、牙刷等物品。

5.家长要鼓励孩子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要保证充足睡眠,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增加机体免疫能力,疾病流行季节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

6.家长要教育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吃路摊食物、不喝生水。

7.家长带孩子参加各种活动时,应注意不与可疑患病学生接触,防止交叉感染。

让我们家校联手,共享健康生活!

 

 

***学校

**年**月**日

   

   

   

   

   

   

   

   

   

   

   

   

   

   

   

   

   

   

   

   

   

   

  抄送:各教育署,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10份)

图文资讯

Copyright © 2023 医药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