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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烟场所执法率不足五成

2014-06-30 16:19 | 来源: | 浏览 :

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今天发布的《无烟法律遵守情况评估指南》显示,上海、广州、哈尔滨、天津等地的无烟法律实施评估调查显示,法定禁烟场所内对吸烟行为有人劝阻或执法率不到50%,场所内禁烟标志张贴率、控烟投诉电话知晓率以及违法吸烟法律的知晓率都较低。(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自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后,我国已有超过20个城市新出台或修订了无烟环境法,国家级立法也最终被提上日程。但是中国的控烟效果如何,如何才能评估控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事发布了《无烟法律遵守情况评估指南》,通过这个指南,可以评估无烟法律遵守情况。

“只有了解了法律的执行情况,才能帮助政策制定者和公众了解无烟法律的实施和执行的情况,为法律的修订提供依据,帮助提高执法效果,并使政策制定者和公众了解,只有严格的法律和执法才能切实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主任梁晓峰表示。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姜垣表示,《无烟法律遵守情况评估指南》可指导各地设计调查以便对无烟法律的遵守情况进行有效地评估。指南根据实地经验汇总,步骤详细,为经验不丰富的调查人员提供了很多易于改编和调整的模板,在指南中可找到实施无烟法律调查中可能遇到的几乎所有问题的解答,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促进控烟工作特别是控烟立法、执法工作的有效进行。

尽管通过法律控烟是最有效的方式但目前的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难点。“当前虽然很多地方的法律越来越接近公约,但是我们的控烟执法力量不足,经费不足,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吸烟者拒不承认吸烟,取证比较难,同时抗拒罚款。”广州市爱卫会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林少鹏说。

通过《无烟法律遵守情况评估》将为两地发现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及提高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此外,梁晓峰表示,目前吸烟率持续升高的很大原因来自于烟草广告,如果正在修订的《广告法》中所涉及的烟草广告不能很好的执行,将对中国的控烟造成很大的阻碍。

据介绍,《广告法》修订稿第二十条列举了不能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的载体,似乎比原有《广告法》增加了几种传播媒介,但采用列举法,永远不可能列举所有烟草广告载体,譬如烟草业已经在采用的烟品品吸会、评选会、颁奖会,烟友俱乐部等花样翻新的广告、促销与赞助载体。

"当今世界,新的传播媒介层出不穷,,传播手段日新月异,修订后的广告法,如果采取这种列举法,很快便会被各种新形式烟草广告所突破。"梁晓峰说。


(编辑:罗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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