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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卫十一项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侧记

2015-01-01 22:29 | 来源: | 浏览 :

中国江苏网12月31日讯 海门市自2009年开始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结合“卫十一项目”,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全面实施医疗体制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六大医联体建设,扎实推进“医疗管理集团化、药品器械规范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医疗网络信息化、镇村管理一体化、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举措,整体联动、多措并举,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各项目县前列。

一、科学设置医联体

海门市共有100万常住人口,三级医疗网络健全、布局合理。其中,市级医院“2+1”家: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两家”均为二甲医院,另一家为精神病专科医院。乡镇级中心卫生院“4+1”家:“四家”为二乙医院(三厂、四甲、悦来、包场),另一家为一甲医院;乡镇级一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家,均为一级甲等医院。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35家,每一个行政村均有一家卫生室(服务站)。

海门市根据现行的行政区域,结合各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布局情况,以服务15万左右人口为单位区域、以区域内一家二级医院为龙头、以区域内2-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加盟,分别建立了“人民医院、中医院、三厂、包场、四甲、悦来”六个片区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

医联体通过发挥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带动内部成员单位协同发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强化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职能,充分发挥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分级协作、互为补充的整体效能,建立科学有效的分工协作、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引导患者分层次就医,促进医疗服务重心下移,在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质量和水平的同时,逐步降低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加快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包场)创建二级医院步伐,做好省级示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构建以人民医院、中医院为龙头,以中心卫生院为补充,以省级示范化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就医格局。

二、医疗管理集团化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将卫生系统下属所有的公立医院进行资源整合,在构建六大医联体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国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海门市医疗健康发展集团(简称“海康集团”)。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形成医疗行业垂直管理模式。

由海康集团负责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资产权益、经营者聘用以及医院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国有资产进退盘活,提高办医质量和效率,促进海门医疗事业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发展。

海康集团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负责集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章程拟定等重大决策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对出资人负责,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用人自主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理事会与院长签订绩效管理合同。

海康集团内设5个工作机构:办公室、医护教研科、网络管理科、财务监管核算科及药品器械监管科,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联合体管理模式。

三、药品器械规范化

2011年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海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价销售。同时,海康集团正式揭牌运行。从而实现了全市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药品价格均等化的公益性明显体现,药占比下降了10%。

海康集团内设“药品器械监管科”,负责对集团下属各医联体实施药械总监制,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器械进行“供应式”管理,努力实现“统一目录、统一申报、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支付、统一考核、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等“十统一”管理目标,彻底斩断医院与药商之间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破除“以药补医”的旧机制。

海康集团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监管,建立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哨点13个,同时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每月监测报告制度,监测资料实行规范管理。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宣传,现阶段基本药物已成临床首选药物。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范围,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均次费用下降37.71%。

四、基础设施标准化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海门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了“强基惠民”工程,投资1.8亿元、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1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级示范化标准”进行新建和改造。其中异地新建8家、原地改造6家。目前已有近半工程完成建设项目,先后有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省级示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誉称号。通过新建、改造和创建,海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服务条件等得到明显改善。

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科、五官科、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心电图室等,根据各家医院医技人员的执业范围,分门别类设置科室。近三年来,各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投资800多万元,配备了胎儿监护仪、高频电刀、心电图机、B超机(黑白、彩色多普勒、便携式)、电动洗胃机、血球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CR机、胃镜、中医诊疗设备(针灸、牵引设备、中药柜等)、救护车等医疗设备设施,为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铺垫坚实的基础。

不断夯实农村卫生工作网底,有计划地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装修改造,近三年间,市财政累计投入一千多万元,国家“卫十一”项目划出300多万元,用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以及诊疗设备、设施的投入。其中,为全市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添置了二台空调,全市50%以上的村卫生室完成了装修、改造工程。努力改善群众基层就医条件,教育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镇”的目标。

五、医疗网络信息化

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涵盖电子病历等综合业务管理,逐步实现与卫生信息平台、医疗保障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和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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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委、市政府投资539万元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I期建设已经完成,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了通过网络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慢病随访等信息,药物的电子化管理、收费、结报、医疗、预防、保健等软件信息网络得到整合优化。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已实现基础功能全覆盖,已基本建成全市基本医疗信息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为Ⅱ期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成120急救中心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建设,基础建设不断完善、软件要素不断充实、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以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为枢纽,中医院及各中心卫生院的急救站为基础,全市所有救护车辆纳入急救管理系统,形成统一调度、就近急救、配置规范的全市急救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

加强卫生信息化II期建设工作,规范指导各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病历电子化,建成数字化医院,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联动、档案共享和运用。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和进行个人健康管理。加快区域检验、区域影像、远程会诊等系统建设步伐,使医院科室与科室之间、区域医院与医院之间的检验结果、影像资料双向实时互动、会诊,免去群众重复检查的费用,解决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群众看病难问题。

六、镇村管理一体化

有机整合镇、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全面推行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实行“统一机构建制、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以及统一绩效考核”的“六统一”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市镇联合、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乡村医生服务行为不断得到规范,乡村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为更好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工作经验先后在“卫十一”项目省市级会议上作了交流,并在《经济日报》、《光明日报》进行了专题介绍。

海门全市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达100%,今年乡村医生的考核、续聘工作全面完成,一体化管理制度逐步深化完善。根据《海门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目前301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今年三个季度该类人员共发放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经费36.8万元。对于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即实施方案中所指的乡村医生中的第一类人员,养老补助水平也有了提高,目前该类人员共132名,全年共发放该类人员养老补助约50余万元。

七、卫生服务均等化

从2009年起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增加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向城乡居民提供,截至目前,海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

完善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收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35元,确保了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高效开展。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计划免疫建证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率均达100%;大力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乙肝疫苗接种项目和“两癌”普查项目。

加强规范管理,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加强绩效考核。制定岗位服务规范,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和实施细则,并将人员收入与服务绩效挂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转变服务模式。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机构深入基层和居民家庭,开展面向人群的主动服务,试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58.08%,大大超出30%的预期目标。

海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生水平高的医改成效初步显现,如今享受到医改成果的群众已遍布全市,医生主动性和医院活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下一步,海门将利用“卫十一”项目上的有效资源,聘请省、市乃至国家级的专家,尽快研究完善有效制约监管机制、建立分级考核管理机制,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集团内、医联体内协作化机制,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原标题:六大医联体 惠泽百万百姓六化新举措 创造改革标本——海门市“卫十一项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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