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明日起实行
2015-01-01 22:29 | 来源: | 浏览 :次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山东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共6章24条及附件,主要包括职责分工、监管分级、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等内容。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生产企业风险大小、监管级别的不同、检查项目的不同实行分级监管,明确各级日常监管任务和管辖权限;确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频次,保障各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明确了飞行检查的组织实施要求;规范了监管档案及信息管理的内容;强调了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完善细化了现场检查记录。
《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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