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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药拿回扣20余万 医院采购主任获刑10年

2014-06-21 09:34 | 来源: | 浏览 :

进药拿回扣20余万采购主任获刑10年

事发昌平区妇幼保健院 科主任同时获刑

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原采购主任及外科主任因受贿罪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0年3个月。采购主任揭秘医院进药流程存漏洞,医院相关人员可通过采购“急需”药品,避开监管获取回扣。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采购办主任

揭秘进药流程存漏洞

今年43岁的王立,案发前是昌平妇幼保健医院药品采购办主任、工会主席,2008年起负责该院在政府平台采购药品。

王立称,2010年初,政府药品采购网上平台正式启用后,医院采购药品必须通过网上平台购进,不允许和厂家直接交易。对于购药,该院有严格的流程规定,需要填写购药申请单,相关人员签字、审批,购入新药还需要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确认。但急需药品是一个特例,王立说,“当遇到特殊情况,医院需要紧急用药的,比如刚好有一个大出血的病人需要某种药,医院没有,科室主任会口头要求采购办马上购买,我们就会去附近医院或者药店购买。”

王立说,这种情况事后不要求科室主任补新药购入单,当然也就不需要药事委员会开会确认。所以使得一些并不在网上平台的药品有了进入医院的渠道,即需要科室主任点名购药。

受外科主任打点进药

2010年初,王立接到外科主任张爱民的电话,让她去一下外科主任办公室。

55岁的张爱民自从2009年起便先后担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的外科室主任和门诊部主任,并且一直是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委员。张爱民找到王立,希望可以从他熟悉的医药公司进药。王立说,每种药品都会有三个医药公司可供选择,采购办有权决定选择哪一家医药公司的药品进行配送,正常情况下都会选择与医院业务量最大的医药公司配送,这样方便送货、退货。但在张爱民打招呼后,王立在进药时,选择了其指定的医药公司配送。当新药配送到医院后,,张爱民便按照每单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返给王立回扣,共计给予王立回扣款2万余元。

除此之外,王立还接受了多名医药代表的回扣。其中,代理阿奇霉素分散片、产后逐淤片等药物的赵某,找王立帮忙用其公司的药,并承诺药款总额中给她提百分之五的回扣。2010年至案发,王立共收受赵某给予的好处费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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