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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实现第三方调解全覆盖

2014-06-17 09:31 | 来源: | 浏览 :

年内实现第三方调解全覆盖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今年深圳将建立市、区两级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将设立"医调室"的14个试点医院经验推广至全市,实现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全覆盖。”去年以来,深圳伤医事件频发,杨卓欣等十位市人大代表为此联名提交建议,近日,深圳市卫计委对此作出如上回应。

  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伤医事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已有31名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被患者杀害身亡,1人因受杀医刺激自杀身亡,平均每年有2至3名医务人员被杀害。深圳医疗环境也不容乐观,仅去年下半年就发生了5起伤医事件。

  中国医师协会等机构的调查则表明,伤医事件大多集中在三级医院,一线医生首当其冲,占75%,护士占25%。近两年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每年每所医院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2年的27.3次。“这种状况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今后医院可能不是医患共同对付疾病的场所,而是医患相互对打的战场。医生最后不敢医治,最终受害的还是病人。”

  杨卓钦认为,导致医患矛盾升级,一是病人对医学的局限性、有限性缺乏了解,对医疗的期望值过高,又把医疗消费当成是一般的商品消费,认为花了钱,就该看好病;二是医院和医生自身原因,比如存在一些趋利行为、收红包现象、收回扣现象,个别医生服务态度差,只重视“病”,不重视“人”,与病人缺乏沟通;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往往为了“维稳”,轻率地处理医闹案、杀医案,希望尽快“息事宁人”;四是缺乏有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第三方理赔机制,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医疗领域“基本法”在制定中

  “市人大正在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立法,明确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在疾病诊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意调查和调研座谈的情况全面梳理,拟通过特区立法权突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内容和制度设计。目前,正向国家部委请示,,争取国家的认同,以进一步完善立法内容。”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0年9月开始,市司法局就开始在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中医院等14家医院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试点。截至2011年3月,12家试点单位均已经开展调解,共聘请专职调解员共30名。2012年又新增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作为试点。“目前全市有14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试点,设有医调室,效果初显”。

  不过,目前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试点并未达到全市的全覆盖。“今年将建立市、区两级调解中心,辐射辖区医疗机构,改变将"医调室"设在医疗机构内部的试点模式,实现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全覆盖。”该负责人透露。

  年底公立医院购买医疗险

  建立由政府扶持的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放心保)制度,实现医疗责任风险第三方理赔,近年来被认为可减轻医疗机构和医师面对医疗纠纷的巨大压力。市卫计委表示,约3年前,该委即下发了《关于推进我市医疗机构参保医疗责任保险的通知》,目前正在与市维稳办等部门沟通,在设立医调室的14家试点医院统一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有消息称国家将要像机动车必需购买强制责任险一样推行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希望此机制能够尽早的在全国实现,实现对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的社会救助机制,而非单纯的医、患双方承担医疗风险和医疗意外责任。”

  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深圳将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购买。“本月底前将力争实现全市已设医调室的14家医院统一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并逐步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医疗意外保险,年底前则出台全市公立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类似交通强制险)的实施方案,明年则推广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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